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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建设指南
  发表时间:2017-12-14  阅读次数:5052

⊙基层工会组建、换届或部分调整委员:
1. 新组建部门工会:
由所在单位党委(或直属党总支)OA上向校工会申请并组建筹备组,得到批复后由筹备组具体负责走民主程序,按自下而上的程序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建议名单,由筹备组汇总后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民主集中后产生候选名单,召开全体(或代表)大会差额选举工会委员,产生新的部门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委会产生部门工会主席并确定委员分工,OA上向校工会报告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校工会发文批准后部门工会委员会正式成立。
工代会选举主要议程: 通报到会代表数超过应到会数2/3---通过《选举办法》---通过计票、监票工作人员名单---正式选举---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数1/2的当选。
2. 部门工会换届:
由部门工会请示所在单位党委(或直属党总支)后OA上向校工会申请换届,得到批复后进行民主选举,所在单位党委(或直属党总支)监督领导选举全过程,按自下而上的程序产生建议名单,汇总后广泛听取意见,民主集中后产生候选名单,报所在单位党委(或直属党总支)同意、校工会备案后召开全体(或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的部门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委会产生部门工会主席并确定委员分工,向校工会报告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校工会发文批准后新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正式成立。
工代会换届选举主要议程: 通报到会代表数超过应到会数2/3---通过《选举办法》---通过计票、监票工作人员名单---正式选举---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数1/2的当选。
3. 部门工会因各种原因需部分调整工会委员:
由部门工会OA上向校工会提出申请,校工会批复后部门工会召开工会小组长或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所在单位党委(或直属党总支)同意后,OA上向校工会报告调整结果,待工会发文批准后生效。

新组建、换届、调整后的部门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讯录及时发校工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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