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暑假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结束 |
来源:工会 发表时间:2016-08-31 阅读次数:2069 |
2016年暑假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从5月启动至8月出行,在上级工会领导及学校党政的大力支持下,校工会共组织了近200人分九条线路分赴祖国各地开始暑期的休息休养,通过网上公示征询、认真筛选比较、精心组织行程、配备随队医务人员等手段,给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提供了放松身心的大好机会,各领队的认真服务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教职工的好评。 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遵照沪教委人(2016)37号文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和沪教工(201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教育系统教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试行意见》对教工疗休养工作意见要求以及市总工会“劳动光荣、休养快乐”的精神开展。 根据文件精神,市教育系统暑期教工疗休养主要以休息休养为主,疗休养地点安排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疗休养期间,做到“一半安排休息,一半参观”;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8天(含往返路程时间)。 我校在行政支持及工会的努力下,暑期教工疗休养费用实行“行政贴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原则,给广大教职工更多的实惠。 根据规定,本校在编教职工每四年可享受学校、工会补贴部分休养款的疗休养活动一次。新进教职工入职满五年后开始享受此待遇。同时坚持疗休养面向基层一线教工,重点向劳模、先进教工和骨干教师倾斜;优先照顾参加义务献血、从事有害工种岗位等的教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