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济大学第九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1-03-15 阅读次数:2845 |
同工[2011]008号 关于同济大学第九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教代会代表团:
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提案工作,是广大教代会代表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履行教代会职责,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渠道。我校第九届一次教代会于2011年1月22日顺利召开。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代表在推进我校改革、发展、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范围 1、关于我校在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学校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十二五”的发展纲要,以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聚焦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工作重点以及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学科与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校园规划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一般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才能成立。代表要认真提出提案,附议人要认真附议。按一事一案的格式填写,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 2、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继续使用计算机提案工作系统进行提案的征集、答复和反馈。相关事宜如下:
②.请各位代表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务必完成相应的操作。
各位代表网上撰写、编辑、附议草案的时间段为:3月8日—3月22日;
教代团团长网上提交草案的时间段为:3月22日—3月31日;
③.登陆账号和密码由管理员(校工会)统一分配,发给各教代团,各位代表凭账号和密码登陆后请修改个人信息。
④.对于提案征集网上操作有何要求,可随时联系校工会,联系人:徐雪萍 电话:65983956 三、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根据提案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
四、优秀提案的评选
本次教代会将评选优秀提案,优秀提案奖获得者将给予表彰。优秀提案的评选条件:
1、提案能体现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能反映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积极性,体现代表们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意识。
3、提案内容充实,经过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能提出问题,又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设想,为学校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4、被采纳后,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5、提案一事一议,主题明确,科学合理,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