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职工申领互助保障金规定的通知 |
来源: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发表时间:2015-09-07 阅读次数:2352 |
沪职保〔2015〕4号 关于完善职工申领互助保障金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为加强职工互助保障金的管理,确保职工互助保障金使用安全,现就完善有关职工申领各项互助保障金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申领互助保障金 1、各项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应由单位统一经办。 单位经办人应持盖有单位公章(与参保时投保单上单位公章一致)的《给付申请表》(可在www.shzbh.org.cn下载)及在职职工相关材料前往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下简称市职保会)办事大厅营业窗口办理给付申请。 2、各项互助保障金不通过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与领取。 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经市职保会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市职保会通过转账将保障金划入在职职工个人的银行账户,或通过转账划入被保障人单位账户,由单位代收代付。按“原进原出”原则,提供的单位账户应与单位参保缴费时提供的账户相符。 3、申领各项互助保障金需提供有关银行账户。 在职职工申领住院(包括在职住院、住院补助金计划A型、B型以及综合保障计划涉及的住院、起付段补助金、天数补助金保障项目)互助保障金时,需提供的是其个人在本市开户的以下银行中的一张银行卡: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借记卡、交通银行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联名借记卡、经激活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 在职职工申领重病、意外(包括特种重病、女职工特种、团体意外伤害、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保障计划以及综合保障计划涉及的重病、女职工重病、意外伤害伤残保障项目)互助保障金时,需提供的是其个人在本市开户的以下银行中的一张银行卡: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借记卡、交通银行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联名借记卡、经激活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 二、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会员申领会员专享保障金 1、会员专享保障金的给付申请统一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办。 持有有效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的会员(下简称“会员卡被保障人”)申领会员专享保障金,应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办人持盖有区县局(产业)工会公章(与参保时投保单上单位公章一致)的《给付申请表》及“会员卡被保障人”相关材料前往市职保会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办理给付申请。 2、会员专享保障金统一划入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 “会员卡被保障人”给付申请经市职保会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市职保会将会员专享保障金统一划入“会员卡被保障人”的经激活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内。会员专享保障金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与领取。 三、退休人员申领“退休住院保障计划”互助保障金 1、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由退休人员自行办理给付申请。 退休人员申领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应自行(可委托亲友、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工会互助保障服务点(服务点地址可在www.shzbh.org.cn查询)办理网上申报,由服务点工作人员受理后上传到市职保会。 2、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不通过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与领取。 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的给付申请上传到市职保会,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市职保会将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通过转账划入退休人员个人的银行养老金账户。 3、申领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需提供银行养老金帐户。 退休人员个人的银行养老金账户是指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农商银行账户。没有上述养老金银行账户的需提供本人在本市实名制开户的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账户或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活期存折账户。 2015年年内,市职保会将开通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退休人员个人养老金账户领取退休住院互助保障金。 四、其他情况的处理办法 1、特殊情况下住院(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互助保障金的申领。 个别居住在外省市被保障人(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在申领住院互助保障金(包括退休住院、在职住院、住院补助保障计划A型、B型以及综合保障计划涉及住院、起付段补助金、天数补助金保障项目)时,因无法提供上述在本市开户银行账户的;或因死亡已注销银行账户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员前往市职保会营业窗口办理给付手续,以现金方式代为领取互助保障金。经办人需提供由单位盖章授权的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写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特殊情况下重病、意外等互助保障金的申领。 在职职工申领重病、意外等互助保障金,因无法提供在本市开户的上述银行的银行卡账户的,或因死亡已注销银行账户的,市职保会通过转账将互助保障金划入参保单位账户,由单位代收代付。按“原进原出”原则,提供的单位账户应与单位参保缴费时提供的账户相符。 在职职工在申领“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小额慰问金时,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以现金方式代为领取小额慰问金。 3、特殊情况下会员专享保障金的申领。 “会员卡被保障人”申领会员专享保障金时,如已发生死亡情况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办人员应持盖有区县局(产业)工会公章的“划款申请书”提交给市职保会办事大厅指定窗口工作人员。市职保会通过银行转账将会员专享保障金划入“划款申请书”上指定的单位账户,由单位代收代付。 上述特殊情况通过单位代收代付,以现金方式向在职职工(会员卡被保障人)支付保障金的,经办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签收和保管入账手续。 五、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应以本通知为准。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201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