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同济大学九届一次教代会优秀代表优秀提案及提案处理优秀职能部门的决定 | ||||||||||||||||||||||||||||||||||||||||||||
发表时间:2012-01-09 阅读次数:1415 | ||||||||||||||||||||||||||||||||||||||||||||
同工[2012]002号 关于表彰同济大学教代会优秀代表优秀提案及提案处理优秀职能部门的决定 近两年来,在我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广大教职工和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涌现出了不少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代表和促进学校建设、发展的优秀提案,以及落实提案措施得力,讲求实效,注重质量的优秀职能部门,为提高教代会质量和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同时为了弘扬先进,加强教职工代表队伍建设,提高教代会提案工作质量和水平,校工会于2011年11月开展了评选教代会优秀代表、优秀提案及提案处理优秀职能部门的工作,经各教代团、部门工会酝酿、推荐和考评,提案工作委员会确认,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刘颂等15位代表被评为“同济大学教代会优秀代表”,《关于加大我校教职工医疗保障》等10条提案被评为“教代会优秀提案”,校长办公室等6个职能部门被评为“教代会提案处理优秀职能部门”,特此表彰,名单如下: 教代会优秀代表(15人): 刘 颂(城规) 忻耀群(医学) 张迺英(经管) 张晓艳(生命) 谢 超(交通) 刘志学(生命) 罗 青(电信) 张 伟(电信) 李 莉(电信) 李遇春(土木) 王 方(口腔) 朱 赛(电信) 李茂德(机械) 方 芳(机关) 刘 娟(校医院) 教代会优秀提案(10条):
教代会提案处理优秀职能部门(6个) : 校工会 人事处、人才中心 校长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后勤集团 中国教育工会同济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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