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同济大学工会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 ||||||||||||||||||||||||||||||||||||||||||||||||||||||||||||||||||||||||||||||||||||
来源: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6-05-20 阅读次数:3194 | ||||||||||||||||||||||||||||||||||||||||||||||||||||||||||||||||||||||||||||||||||||
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途径。按照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工会理论研究与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工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工会理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经工会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了2016年工会理论研究课题的资助项目,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助:经各部门工会的积极申报,我校今年有3个课题入围上海市教育工会立项课题,按照上级工会通知要求,学校给予统一配套资助。2016年围绕群团组织改革目标,强化工会服务职能,校工会确定了3项重点综合调研课题,由校工会与部门工会共同开展联合调研,作为委托课题给予立项。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课题8项,经过评审,确定7项课题给予立项资助。(详见附表) 二、时间要求:所有课题要求在本年度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的,需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推迟结题;推迟结题的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完成者,研究项目中止,视其情况确定报销额度。 三、成果要求:所资助立项课题需完成一篇符合学校工会工作实际的有研究、有分析、有对策、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并于2016年年底前提交报告,校工会将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如研究成果得以公开发表,将给予相应奖励。 四、经费管理:各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参照学校科研经费有关规定执行。课题在研期间,各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报销50%;课题报告提交后,再行报销50%。所报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票据经校工会审核后办理,不得报销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附件: 2016年同济大学工会理论研究立项资助名单 中国教育工会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2016年同济大学工会理论研究立项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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