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7-07-12 阅读次数:3762 |
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提出新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属于事业单位。如我校作为受票方,在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我校工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均为81310000780048346D,如对方有需要,可提供给对方。 3、发票台头必须对应中国教育工会同济大学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