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济大学2017年工会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 ||||||||||||||||||||||||||||||||||||||||||||||||||||||||||||||||||
发表时间:2017-07-20 阅读次数:2624 | ||||||||||||||||||||||||||||||||||||||||||||||||||||||||||||||||||
关于同济大学2017年工会理论研究 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途径,鼓励我校工会干部积极开展工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按照上海市教育系统工会理论研究会的工作要求,校工会在全校开展2017年工会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经过工会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了2017年工会理论研究课题的资助项目,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助:经过各部门工会的积极申报,我校今年有1个课题入围上海市教育工会重点课题立项,按照上级工会通知要求,学校给予配套资助。2017年按照校工会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校工会确定了1项重点调研课题,作为委托课题给予立项。全校教师申报工会研究课题9项,经过评审,确定8项课题给予立项资助。(详见附表) 二、时间要求:所有课题原则上在本年度内完成,因立项时间原因,可以申请延期至2018年3月结题。 三、成果要求:所资助立项课题需完成一篇符合学校工会工作实际的有研究、有分析、有对策、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报告提交审核通过后准予结题。校工会将对所有成果进行评审,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如研究成果得以公开发表,校工会将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四、经费管理:各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参照学校科研经费有关规定执行。课题在研期间,各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报销50%;课题结题后,再行报销50%。所报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持有效票据经校工会审核后办理,不得报销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附:同济大学2017年工会理论研究立项资助名单 中国教育工会同济大学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同济大学2017年工会理论研究立项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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