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 |
发表时间:2008-03-17 阅读次数:13172 |
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我校制定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行“校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通过“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推动学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校务向校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2、重大改革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情况。 3、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设置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4、学校办学经费及其他各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社会捐赠的资金的收入、使用和管理。 5、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方案的招标情况及工程竣工后验收和预算,大型设备和大宗物品采购方案和实施情况。 6、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教职工的职称评定的有关政策、程序和实施结果。 7、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以及教职工的其他福利和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 8、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领导干部的述职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9、学校三产规划的经费使用情况。 10、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 11、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申请和发放。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办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招聘信息的公布。 12、其它需要公开的行政事务。 (二)校务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招生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的课程及相关纪律,录取结果。 2、学生入学、注册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收取的方法和方式。 3、特长生、保送生的录取。免试直升研究生的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