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同济大学首届师德标兵的通知》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08-03-19 阅读次数:2427 |
同委办(2004)006号 各基层党(工)委、直属党委党总支: 经校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宣传部、校文明委办公室、校工会《关于评选同济大学首届师德标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党委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次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塑造和提升同济精神,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为科教兴国、科教兴市,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关于评选同济大学首届师德标兵的通知 特此通知 同济大学党委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评选同济大学首届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单位: 为弘扬高尚师德,塑造和提升同济精神,树立教师先进榜样,进一步凸现具有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师范性,为纪念第20届教师节,并配合上海市首届师德标兵的评选,决定评选并表彰同济大学首届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的活动,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为贯彻落实《“十五”期间同济大学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为科教兴市、科教兴国作贡献。 二、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办法 以各基层党委为单位评比单位,各单位按照下达的名额开展评选推荐,经过二上二下的评选程序,由学校评选工作小组集中各方意见,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2、评选范围 原则上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在教育岗位上的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 3、评选标准 |